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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攀西钒钛磁铁矿“三率”指标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06-26   浏览次数:70

核心提示:为强化钒钛磁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钒钛磁铁矿资源,国土资源部近日在部门户网站公告了《

 为强化钒钛磁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钒钛磁铁矿资源,国土资源部近日在部门户网站公告了《四川攀西钒钛磁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

  《指标要求》明确,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露天开采回采率≥94%、地下开采回采率≥82%;选矿回收率根据矿石全铁入选品位和铁精矿品位的不同,确定为不低于60%、66%和71%的不同档次。矿山企业开发利用钒钛磁铁矿时,要对伴生的钛、钒、铬及硫化物等有用组分进行综合利用,并确定了不同的综合利用指标。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矿山要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三年内达到规定要求,达不到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不予通过年检。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钒钛磁铁矿矿山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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