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冶金炉料 » 正文

兰州补贴民用型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1-15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为了整顿煤炭市场的乱涨价,维持兰州煤炭经营市场的秩序,保证兰州市民冬季用煤,近日,兰州市政府对加工民用型煤的煤炭专营市场

为了整顿煤炭市场的乱涨价,维持兰州煤炭经营市场的秩序,保证兰州市民冬季用煤,近日,兰州市政府对加工民用型煤的煤炭专营市场实行财政补贴制度,补贴后每块型煤出厂价格不得高于0.50元,配送至二级销售网点的价格不得高于0.55元。

  近日,兰州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民用煤炭产品价格监管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兰州市政府对加工民用型煤的煤炭专营市场实行财政补贴制度,补贴后每块型煤出厂价格不得高于0.50元,配送至二级销售网点的价格不得高于0.55元。这里的民用煤炭产品包括民用型煤(蜂窝煤)及民用无烟块煤,居民常用的煤炭产品是由煤炭专营市场配送至二级销售网点,再由二级销售点卖给市民。通知要求,各二级销售点的蜂窝煤的零售价不得高于0.65元。

  兰州市的无烟煤要求统一使用包装袋,该包装袋由兰州市政府统一采购,在发放给煤炭专营市场。煤炭专营市场及各二级销售网点可以适当的上调无烟煤价格,但加价幅度不得超过购入成本价的12%。

  如果市民对于煤炭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向本辖区工信局投诉举报,也可向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城关区:15719618136七里河区:2663486西固区:7540655安宁区:7671116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8775382。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