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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环保倒逼钢企转型 政策还须到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2-12   浏览次数:64

核心提示:近期,我国陆续有25个省份、100多座大中城市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雾霾天气。罕见的大范围雾霾,让环保和节能减排再次成为焦点话题。

近期,我国陆续有25个省份、100多座大中城市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雾霾天气。罕见的大范围雾霾,让环保和节能减排再次成为焦点话题。实际上,今年初以来,环保问题一直紧跟着钢铁行业,钢铁企业提高环保水平、推进节能减排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迫切。但由于巨额的投入成本、高昂的运行费用和大幅下滑的企业利润之间的矛盾,相关法规、监管手段、体制机制的缺失,以及就业压力和人员安置成本等因素,尽管钢铁企业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方面已形成共识,但也承受着很大压力。而另有部分企业和监管部门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让相关政策措施成了一纸空文。

  那么,钢铁企业在提升环保水平方面,面临着哪些困难?如何让淘汰落后落到实处,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如何通过政策到位使倒逼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带着这些问题,《中国冶金报》记者深入钢铁企业进行了调查。

  成本高是主要症结之一

  目前,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环保水平已经成为钢铁企业的共识,但考虑到巨额的成本,要真正做到并非易事。

  例如,除被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外,江苏省现有90平方米~360平方米的烧结机35台,其中沙钢的360平方米烧结机、南钢的360平方米烧结机、中天钢铁的180平方米烧结机等已经全部提前实施了烟气脱硫工作。但是,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现烧结脱硫,依然需要政策等外力的推动。以沙钢为例,烧结烟气脱硫目前已在所有360平方米烧结机成功运用,每台脱硫设备的投资为6000万元。目前,脱硫设备运行正常,出口SO2的排放浓度稳定在100毫克/立方米以下,颗粒物浓度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每套脱硫设备每年的运行费用为2000万元,5台约需上亿元。除了脱硫,沙钢每年在除尘、污水处理等环节花费的清洁生产成本约为92元/吨钢。综合来看,沙钢全年的环保运行费用接近20亿元,在污染治理和环保设施运行上承担的高昂费用约占生产成本的3%。

  同样,本钢集团也面临着环保资金极度紧张的难题。据测算,本钢实施各类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共需投入资金6.73亿元。而10月份,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仅为17.16亿元。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指出:要通过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仅从脱硫一项来看,据了解,烧结烟气脱硫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存在投资大(一般占烧结机总投资的20%~50%)、脱硫成本高的问题。而且,烟气脱硫等环保设施建成后,用于清洁生产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均要相应增加,这对于在亏损边缘徘徊的钢铁企业来说的确是“压力山大”。

  此外,淘汰落后所带来的损失也成为钢企不能承受之重。例如,某国有大型钢铁企业近几年两次大规模关停小高炉、小转炉、小轧钢,按期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年产钢从1100万吨降低到目前的不足700万吨。两次淘汰落后给企业造成23.1亿元的收益损失,共涉及在岗人员1.25万人。虽然转岗职工临时得到了安置,但由于劳动生产率降低,该企业每年增加了12亿元的人工成本;资产净值损失1.6亿元;原有小高炉的低成本优势丧失,每年增加成本3.6亿元;由于上下游工序不匹配、固定费用升高和钢材收益降低,共增加成本6亿元。相比之下,国家给予企业的补贴只有3300万元,严重入不敷出。

  税负等不公平环境待改善

  从企业的反馈情况看,困扰钢铁企业的不仅仅是资金问题。要打赢环保这场“硬仗”,相关政策还须多管齐下,比如优化项目审批手续、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统一环保税负标准、奖励和扶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等等。

  一是要完善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做好配套政策衔接。“靠行政命令要求不达标的企业关门显然难以实现。”沙钢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原因是缺乏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例如,欧洲对钢铁企业有退出的配额制度,有企业转行置换和职工转业安置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而目前我国钢铁企业的并购重组和淘汰落后,都需要企业自行承担较高的成本,还面临增加亏损的风险。因此,政府应该在财政补贴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促进退出,并在行业准入方面形成严格的倒逼机制,使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市场,对于盲目新建和重复建设的钢铁项目严格把关、坚决制止。

  二是要鼓励环保新技术研发,扶持环保产业和副产物开发利用产业的发展。例如,华菱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建议,以节能减排奖励的模式,奖励和扶持废钢利用单位和加工配送企业;建立废钢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国家财政支持一部分引导资金,再从相关企业和社会筹集部分资金,专门扶持废钢利用企业对废钢铁的加工、精料入炉和深度利用。

  沙钢的专家建议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快对脱硫副产物的开发利用研究,使脱硫副产物有稳定的销售、利用领域,促进钢铁行业烧结脱硫的全面开展。加大环保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出台新排放标准时,配套推荐先进、可靠、工程造价合理、运行成本低的环保技术。此外,优化项目审批手续,对于技术先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政府鼓励发展的项目,要简化、缩短审批流程。

  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统一环保税负等标准。山东钢铁集团济钢希望,严格执行环保政策,要把“环保过关”放在首位,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实行企业负责人问责制。“国家统一环保标准、执行刚性准入制度,既能促进企业的绿色发展,又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河北钢铁集团石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统一环保税负标准,消除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别待遇,堵上“钻空子”的漏洞。

  四是对烧结机脱硫等环保治理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补助。本钢的相关负责人建议,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针对企业已实施的规划治理项目,加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如对烧结机脱硫执行差别电价等。同时,根据规划和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企业大气污染控制任务,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给予企业30%左右的环保政策资金补助,或从企业税收里给予一定的返还,重点用于工业污染治理、环保项目建设投资和环保设施运行。

  五是减少高硫原料的使用。有专家提出,目前,我国钢铁企业使用的铁矿石含硫率高低不一,较高的约为0.4%,较低的仅为0.01%~0.02%。从环保的角度考虑,可以鼓励钢铁企业使用含硫量低的铁矿石,对有助于节能减排的部分原辅材料的使用量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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