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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气污染企业将列入应急停产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09-28   浏览次数:36

核心提示:再过一个多月,就进入沈城供暖期了,往往这个时候,日常防控污染措施要比平日更加严格。昨日,沈阳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今年在抓

再过一个多月,就进入沈城供暖期了,往往这个时候,日常防控污染措施要比平日更加严格。

昨日,沈阳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今年在抓污治理上,环保部门要出重拳,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重点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记者了解到,对于燃煤企业,特别是未安装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的燃煤企业,以及其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大气污染企业,将列入应急停产名单中。这意味着,全市一旦发布空气质量污染预警时,这些企业将率先应急停产,确保大气无严重污染。

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最高罚10万元

沈阳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冬管住燃煤设施,将是执法重点。大气检查中,一旦发现无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或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其中,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有上述两种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杜绝冒黑烟 脱硫监测数据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据介绍,35吨(含)以上燃煤锅炉,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正常安装和运行烟尘在线检测仪器,实时监控脱硫系统的运行情况,相关数据至少保存两年以上。35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燃煤工业炉窑,每个运行周期要由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至少进行一次监测。

对违法私自建设的锅炉,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限期拆除。环保人士介绍,对于已建成脱硫设施的企业不得无故停运脱硫装置,如需要大修、改造、更新脱硫设施,必须提前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脱硫设施遇故障停运,不能正常监测、采集和传输数据的,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停运脱硫和除尘设施,要依法予以处罚。

近日,沈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还将开展多次集中烟尘整治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加大日常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对超标排放和擅自停止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单位予以处罚和整改,坚决杜绝冒黑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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