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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和地方“环保拉锯战”呼唤加快资源税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有色金属网       发布日期:2013-12-09   浏览次数:51

核心提示: 因拒绝按照陕西省相关规定,缴纳总额为8.5亿元的水土流失补偿费,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名下的22个银行账号被陕西省榆林市

 因拒绝按照陕西省相关规定,缴纳总额为8.5亿元的“水土流失补偿费”,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名下的22个银行账号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冻结。经过中石油高层和陕西省政府的协调,目前已有21个银行账号被解封。
  有专家指出,央企巨头中石油与地方政府的这起“环保拉锯战”,对中国各地无疑会起到一定“示范效应”,希望进一步加快资源税改革的呼声也日趋高涨。
  据悉,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长庆与榆林达成了一份会议纪要。中石油做出了一些让利于地方的承诺,其中包括加大资源的就地转化率等。榆林市政府最终同意“统筹解决”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的问题。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指出,给地方一些补偿不是没有道理。因为石油天然气的开采会对当地资源、水土、道路、环境产生影响。“这体现了央企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一种博弈。”
  据介绍,地方企业在榆林开采一吨石油资源整体贡献约500多元,但长庆油田整体下来可能只为地方经济贡献30多元。“这一数字反映了中国各地存在的‘央地’之间因利益分成而引发的矛盾。”榆林市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陕西地方的资源开采企业交的是地税,长庆交的是国税,对地方财政贡献有限。这是引发矛盾的一个原因。”长庆油田的一位职工说,长庆在榆林开采天然气,却在注册地北京上税,榆林觉得这对资源输出地不公平。
  有专家表示,此次事件折射出,中国亟需加快资源税改革,制定更为公平、合理、可操作的利益划分机制。
  “在资源问题上,我觉得还是应该走正常的立法程序,搞清楚资源到底是国有还是地方所有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当然也要考虑资源能不能把地方利益足够有所体现,特别是税收这块。”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说,这些都是将来改革的重点问题。
  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晓慧认为,中国的税费机制调整还是有些滞后。“资源税名义上是中央和地方共享,但管理权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负责征收,没有足够的权限,不能通过调整资源税的方式来调整地方经济。”
  她提出,一方面,资源类税费的计征办法要进一步完善,发挥税收对当地经济的调控作用,尤其是对西部资源富集地区;另一方面,国家出台的资源税改革是全国层面的,但区域发展不同、生态环境不同,税费需要适应当地发展状况,因地制宜。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有专家指出,要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在双方合理分享资源利益的同时,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央企和地方政府之间应是合作共建的关系,最终需要实现的是共赢,而非对立。”刘晓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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